定义与范围
特许权使用费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有技术等使用权取得的所得,不包括稿酬所得6。
按“单项许可使用”为一次收入,需单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6。
应纳税所得额计算
适用税率
统一适用20%比例税率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20%6。
合同条款拆分
将特许权使用费与其他服务(如技术咨询、培训)拆分,避免全部收入按20%税率计税6。
例如:技术转让合同可拆分“使用权费”和“后续服务费”,后者适用更低税率或费用扣除6。
收入跨期分摊
对长期特许权合同(如3年),约定分期支付并分年度确认收入,避免单次收入突破4000元阈值6。
税收洼地选择
优先在税收优惠地区(如珠海自贸港、江西共青城)注册主体,享受地方财政返税或核定征收政策,降低综合税负7。
关联交易定价
关联方之间特许权使用费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,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移利润并调整税基6。
费用扣除凭证
需保留技术开发成本、维护费用等合法凭证,以证明费用扣除的合理性6。
通过合理设计合同条款、选择税收洼地及拆分收入类型,可显著优化特许权使用费税负,但需确保业务真实性及税务合规性67。